自由時報:住宿券買1送1�恆春假民宿 詐騙數百人
中國時報:民宿老闆落跑 上千遊客被騙
蘋果日報:旅展狂銷套票 民宿捲款落跑
華視新聞:恆春假民宿 詐騙上千人
聯合報 :覓靜田民宿歇業又20多人受害
聯合報 :旅展買無效套票 民宿也受害
請網友購買相關旅遊票券時,務必確認票券是否有履約保證,並開立發票,才能保障消費權益。
根據旅館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內容調查:分為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
一、應記載事項:
1.發行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 (可用統一編號向經濟部網站查詢)
2.禮券之面額或使用之項目、次數
3.禮券發售編號 (因為信託履約保證的關係,發售張數是有限的)
4.使用方式
5.發行人之履約保證責任(信託) (這個最重要,關係到錢能不能拿回來的關鍵)
6.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專線. 觀光局相關消費爭議處裡申訴專線:02-2349-1500;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
二、不應記載事項:
1.使用期限 (所以禮券等同現金了,只是開過發票了)
2.未使用完之禮券餘額不得消費 (沒用完的錢還是錢)
3.免除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或另行加收其它費用 (不能因為油價上漲、春天吶喊期間就要求加價才能使用)
4.限制使用地點、範圍、截角無效等不合理之使用限制 (不能限制票券在過年期間、假日期間不能用)
5.發行人得片面解約之條款
6.預先免除發行人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
7.違反其它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為顯失公平或欺罔之事項
8.廣告僅供參考 (寫上廣告僅供參考,那就是說這張票都是僅供參考的假票)
以上規定包括零售業、洗衣業、KTV、三溫暖、美容美髮、K書中心、遊樂場及菸酒銷售、觀光休閒、旅館民宿等所有行業
其中"履約保證責任(信託) "是很重要的一個部份,
由於旅遊票券不能規定使用期限,所以不會再有過期失效的問題。
唯一要擔心的就是店家經營不善關門倒閉,
(請不要鐵齒,天災人或都可能危及到一家經營健全的公司)
而為了避免店家關店人間蒸發,所以規定店家在發行住宿券、活動券、禮券...等,
都要透過信託,由銀行提供履約保證、同業同級相互連保等等方式,最少都要有「1年以上的履約保證」。
若是跟銀行做住宿券信託,業者發行多少額度的住宿券,就必須撥多少額度到銀行做信託,
假設業者印製價值500萬的住宿券要銷售,就必須在開始銷售前,撥款500萬到銀行做信託。
住宿券銷售後,會有民眾拿著住宿券到飯店消費,銀行會跟業者1個月結一次帳,
將民眾這個月消費的住宿券金額,退還給業者,若是民眾總共拿了100萬的住宿券使用了,銀行就會退100萬給業者。
若業者倒閉,至少消費者可以從銀行拿會剩下的餘款。
所以網友購買各項旅遊券、活動券、住宿券...,都要注意是否有履約保證,
並向信託單位查證交付信託的保障金額及履約保證的期限,
(不過這部份怎麼查證就要比較懂得網友提供了。
總不能天真的相信業者票面上的文字或官方網站的宣告吧!)
不要以為大公司、大排場、報章雜誌推薦介紹就有用,
因為有些可能是旗下的外包廠商,或者有心人士,
這次的案例,據同是參加旅展的墾丁同業指出,
他們的排場之大,把許多知名大飯店都比下去了,
連墾丁同業都很訝異,哪裡出現這麼有規模的民宿,還可以打這麼低的價格?
這次事件中,只要有一個人,不要多,只要一個,
懷疑一下業者有沒有做履約保證,然後打個1950的專線去查證或申訴,
至少可以提早逮到人,阻止事件擴大,
不過,遺憾的是,從旅展主辦單位、消費者到受牽連的在地業者,沒有人先提出異議。
所以不要以為很多人買,這麼多人總有人回去查證,都沒事表示OK, (其實我也常這麼想)
不好意思,要保障自己的權益,凡事只能靠自己。
不過這次案例能捲走這麼多款項,其實是旅展的效應助長人潮瘋狂搶購,
對實際民宿經營上並無相關,
而且民宿只能收3成的訂金,即使民宿真的出問題,消費者損失也有限。
加上站內所有民宿都是我們親自去察看、拍照,
我們以同樣的設備,同樣的條件、角度去拍攝民宿,讓網友可以有個比較的標準。
(有的是民宿堅持使用自己的照片,我們也堅持加註照片為業者提供的警告文字)
小小照片不一定能完整呈現民宿全貌,
但是至少不會有虛擬民宿的問題。
不過這樣就能完全避免有心詐騙事件嗎?
我們捫心自問,這樣還是不夠的,
主要還是靠消費者的警覺,
例如:不要因為是過年、旺季就匯全額的訂金,我們新空房系統裡還可以找到許多房間,不需牽就冒險。
我們今後也會加強內部評價及通報系統,
讓網友到墾丁消費能更安心。
超強的《墾丁空房搜尋引擎》,找空房不求人,保證讓你有地方住,空房排排站,還可以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