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也勸了,罵也罵了,
還是源源不絕,
我覺得要從斷絕來源比較重要,
大家一起來抵制店家吧!
有賣煙火的店家不去消費,
打電話跟國家公園警察隊檢舉,
(08)886-1331
(08)886-1332
每個人看到就打一通,
花不了多少錢,
我就不相信墾管處不煩!
更正:請打110,免費又有效,110電話都須處裡並回報,不會被吃案,
打國家公園警察隊的電話,掛上後有沒有去處裡就看人心了。
只說放炮的違法,
賣炮的就沒事嗎?
多半是地下工廠做的,
隨便抓也能定罪,至少可以沒收吧!
發揮我們廣大的力量吧!
另外,國家公園警察隊的上級單位是內政部警政署 http://www.npa.gov.tw
裡面有一個是署長信箱: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sp?x ... 12082&mp=1
還有檢肅貪瀆檢舉信箱: ethics@npa.gov.tw
都是有申訴就會處裡的地方喔!請多利用。
大太陽底下都辛苦的抓超速車輛了,
沒道理夏夜裡吹涼風抓放煙火會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