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上個星期接了一組入住雙人房的客人,check in時只有一個女的下車辦理手續,我交了鑰匙、交待早餐提供時間及第二天早上的check out時間後,女客人就一人將車上行李拿上樓並又馬上開車離去,我就以為沒問題了,哪知晚上才知道他們共3人,雖是小孩子,但是小孩子也蠻大的(有算占床),但我心想說就算了吧,睜隻眼閉隻眼的,而且客人當天晚上都沒問題,我也就安了心,覺得他們應該是滿意我們的服務。哪知第二天早上女客人提早45分鐘下樓領早餐,當我告訴那位女客人說早餐還未送到時,她馬上不高興,我也一直跟她道歉說不好意思,而她也說:「好吧,沒關係,是我自己忘了告訴你們想提早早餐的供應時間。」一直到他們離開我也都一直覺得服務沒問題,哪知過沒幾天他們po網說我們過份,只有提供2份早餐根本不夠他們吃,也不划算,我才傻眼驚覺自己的服務有問題。
可是看倌呀,我們沒有多收取額外的費用,當然也只會按照規定只提供兩份早餐,我真的不知道在這點上我們做錯了什麼?又過份了什麼?
或許其他資深的業者可以告訴我或教導我是不是我真的有不妥的也方,我真的願意改進。只是講真的,在離開民宿後才被po網投訴而不是一入住就告知有問題的那種fu不是很好就是了![/size:---依據台灣法律規定,公開刊登援交訊息者,直接就可以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這樣的公開訊息若是「真」援交,就已經觸法,但這是詐騙集團的「假」援交,才敢如此公然、公開散布援交訊息,不怕遭警察釣魚。-]